多地楼市现“零首付”“超低首付”乱象 监管部门紧急提示风险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10-04





  随着今年房地产政策的持续调整与优化,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为吸引购房者,纷纷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然而,近期在全国范围内,一种名为“零首付”或“超低首付”的购房模式悄然兴起,并迅速引起市场关注与监管部门的警惕。


  据报道,所谓“零首付”或“超低首付”购房,实际上是购房者在不支付或仅支付远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垫付、虚抬房价等手段,从银行获取更高额度的按揭贷款,以间接达到“零首付”的效果。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政策规定,也潜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多地有关部门已陆续发布风险提示,指出“零首付”“超低首付”等做法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导致购房者陷入更沉重的债务负担,甚至引发违约风险。记者发现,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关于“零首付买房”或“超低首付买房”的信息屡见不鲜,涉及城市广泛,且部分楼盘销售人员直接承诺可以提供远低于政策规定的首付比例。


  央视新闻报道称,以河南郑州某楼盘为例,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总价97万元的户型,购房者只需支付2万元首付即可购房,其余部分则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抬房屋总价的方式,从银行获取更多贷款额度。然而,这种操作方式不仅增加了购房者的月供和利息负担,还可能导致在购房过程中产生额外的税费。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指出,“零首付”并不会真正减轻购房者的支付负担,反而可能因为贷款利息的增加,使购房者最终支付的总金额更高。此外,“零首付”还容易让购房者误判自身的购房能力,增加违约风险。


  据央视报道称,部分银行在贷款审核过程中,对房屋价格的审核并不严格,甚至存在“以合同价为准,没有审核要求”的情况。这无疑为“零首付”或“超低首付”购房提供了可乘之机。然而,这种看似增加业务量的做法,实则可能因贷款流向不具备购房能力的人而加剧金融杠杆效应,增加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最终损害储户的利益。


  针对此类乱象,监管部门已发出紧急提示,要求各银行机构严格审核贷款资质和担保条件,加强对房屋价格的审核力度,防止“零首付”“超低首付”等违规操作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保持理性,切勿盲目跟风,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经济困境。


  转自: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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